【出国出境公示】-李岩松率团因公出访事前公示表

发布日期:2025-08-25    作者: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单位

团长

团员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李岩松

杨健

邀请单位

亚太国际仲裁院

访问国家或地区

新加坡、马来西亚

出访的目的和任务

应亚太国际仲裁院的邀请,黑龙江大学法学副院长李岩松拟率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代表团2人于2025年9月15日至9月22日赴亚太仲裁院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吉隆坡的机构进行学术交流,在外停留8天。全部费用由黑龙江大学承担(2024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创新基地(30060240004))。

出访日期

2025年9月15日至9月22日

出访经费来源情况

全部费用由黑龙江大学承担(2024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创新基地(30060240004))。

若对以上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反映。

公示日期:2025年8月25日-8月29日

联系人:姜皓

联系电话:8660881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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