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
团长 |
团员 |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
李岩松 |
杨健 |
邀请单位 |
亚太国际仲裁院 |
访问国家或地区 |
新加坡、马来西亚 |
出访的目的和任务 |
应亚太国际仲裁院的邀请,黑龙江大学法学副院长李岩松拟率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代表团2人于2025年9月15日至9月22日赴亚太仲裁院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吉隆坡的机构进行学术交流,在外停留8天。全部费用由黑龙江大学承担(2024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创新基地(30060240004))。 |
出访日期 |
2025年9月15日至9月22日 |
出访经费来源情况 |
全部费用由黑龙江大学承担(2024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创新基地(30060240004))。 |
若对以上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反映。
公示日期:2025年8月25日-8月29日
联系人:姜皓
联系电话:8660881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