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合作协议》和《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合作协议》,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选派相关人员赴该两所大学进修或学习。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为:访问学者(3-10个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10个月)。
申请人外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
一、校内申请
1.申请人身份为学生类别的人员需提交《黑龙江大学学生公派出国(境)审批表》、本科生、研究生成绩单及外语水平证明。请各推选单位将推荐人选的上述纸质材料及学院推荐公示名单(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于2024年12月25日下午5点前统一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事务科(地点:主楼A座525室,高老师)联系电话:86608817。
2.申请“访问学者”类别的教师请于2024年12月25日下班前将《黑龙江大学公派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教师)》交至人事处(地点:主楼A322室,刘钟钵)联系电话:86604907/86608342。申请人员需将申请表和个人推荐意见(包括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访学必要性、访学计划可行性等,不超过500字)电子版(Word文字)发至2000081@hlju.edu.cn。
二.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申请
1.经由学校审核推荐后,申请人须于2024年1月5日-1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2.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后,需打印《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在打印该表时,将自动生成《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表中“推荐单位意见”一栏,需由所在单位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推荐意见,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各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不超过500字。)
请各推选单位将推荐人选的上述纸质材料于1月13日前统一提交至国合处,同时请各推选单位将申请人的个人推荐意见汇总为电子版(Word可编辑文字,邮件主题为“学院+莫圣奖学金项目推荐意见汇总”,邮件子文件“学生姓名+申请留学身份”)发送至85862013@qq.com。。
3.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有关项目的具体介绍、申请材料、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附件。
留基委联系人:陆子怡、黄玥玢
电话:010-66093559/3933
邮箱:ouyafei4@csc.edu.cn
附件:1.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简章
2.《黑龙江大学出国(境)审批表》 (研究生)
3.《黑龙江大学公派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教师)
4. 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填写模板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2024年12月18日